在9月22日,菲律宾国会下议院,以167票赞成,6票反对的结果,批准了一项法案。要对在菲律宾的科技巨头企业征收12%的增值税。企业包括Facebook、Alphabet、Google、YouTube以及Netflix等公司。
到时这些外国科技巨头公司需要对通过其平台进行的交易,进行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。该法案预计会为菲律宾政府带来约290亿比索(约合5.79亿美元)的税收收入,此笔资金或将作为抗疫的用途。
早在2020年7月,众议院就批准了这项法案,对通过在线平台提供数字服务或商品的公司征税;类似的法案已经如今提交给参议院。
对于大型科技公司来说,菲律宾是一个不断增长的市场,菲律宾是世界上社交媒体用户最多的国家之一。 在此之前,其他东南亚国家也采取了类似举措,从流行的数字服务中获得收入。去年,印尼开始对科技公司的销售征收 10% 的增值税。本月初,泰国也开始向外国科技公司征收增值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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