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课堂

孚锐商务,专注跨境每一步

首页 > 海外课堂 > 《在台湾开公司,员工的保险该怎么保?怎么分辨?》

《在台湾开公司,员工的保险该怎么保?怎么分辨?》

孚锐商务 2022年08月24日

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,对人才的需求也随之上升。然而,在员工入职之后,公司所需要履行的义务,诸如劳保、健保?什么时候该加保?该怎么理解?往往成为老板心中的烦恼。本文将着重介绍台湾公司相关的雇佣保险。


依照台湾法规,只要劳资双方属于僱佣关系,雇主就必须为其僱用的员工参加保险,其中的「劳保、就保、职保、健保以及劳退」这五项最为重要,通常都是由雇主统一申报办理,因此雇主和人事有必要了解清楚相关的规定和办理程序,以免受罚。


员工保险一览表



劳工保险


依照《劳工保险条例》规定,只要是年满15岁以上、65岁以下的劳工,并受雇于5人以上的事业单位,雇主就需要成立「投保单位」,帮每位员工投保劳保。如果是5人以下的公司,虽然没有纳入劳保强制成立「投保单位」,但雇主也需要透过职业工会,帮员工投保劳保。如果公司因业务而缩编或裁员,导致员工人数少于5个人,雇主还是要让员工继续参加劳保。


劳工保险包含「普通事故保险」和「职业灾害保险」,其中普通事故保险费是由雇主、劳工和政府按照比例分摊,职灾保险费则由雇主全额负担。


劳工可享有的劳保保险给付权益包括:生育给付、伤病给付、医疗给付、失能给付、老年给付、死亡给付等。如果雇主没有依法帮员工加保,员工就无法领取相关保险赔偿,后续产生的责任就得由雇主来承担。


就业保险


公司只要僱用1名员工,雇主就要帮新进员工在「到职当日」投保就业保险,因此即使公司不满5人仍要帮劳工申报加保。


雇主帮员工申报参加劳保同时会自动加入就业保险资格,符合就保资格的劳工,可以申请保险给付,包括失业给付、提早就业奖助津贴、职业训练生活津贴、育婴留职停薪津贴、失业劳工及眷属健保费补助。


与劳保相同,若雇主没有依法帮员工投保就保,导致员工无法请领上述保险给付,劳工可向雇主求偿。


职业保险


根据今年5月1日刚颁布的职灾保险及保护法,公司只要僱用员工,无论多少人,雇主都必须在新进员工「到职当日」投保职保。


原先职灾保险是附属于劳保,依附在《劳工保险条例》中的规定,后来考量许多中小型企业的经费人力较有限,无法提供员工较完善的职灾预防和重建,于是另立专法,希望提供劳工们更完善的保障。


保费和原先规定一样,需由雇主全额负担。雇主虽然需要负担全额保费,但员工如果发生职业灾害,雇主可以用劳工请领的保险给付金额,来抵免职灾补偿的责任,以减轻雇主的赔偿压力。


全民健康保险


公司只要僱用员工,雇主就应该帮员工在「到职三日内」向健保署申报加保。健保费则由雇主、劳工和政府按照比例分摊。


劳工退休金


劳保和劳退二者常常容易混淆。简而言之,当劳工退休后,总共可领到2笔退休金,一是劳保提供的老年给付、二是劳退个人账户的退休金。


原则上,劳退就是雇主每月都要提拨6%的薪资到员工的个人劳退专户,而劳工本人也可以自由选择,要不要再额外另提1%至6%的月薪到个人劳退专户,强迫自己多存一点退休金,直到年满60岁才可以申请提领。


孚锐小结


员工在公司付出劳动成果,公司为此支付相应的报酬。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,都需要清楚自身的权利和义务。对于公司而言,理当需要承担较大的义务来保障员工的权利。特别是员工保险的部分,不论是老板或是人事,都要有基本的认识,这样当意外发生时,都能为双方多一分保障,少一点损失。

预约咨询

留下您的联系方式,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