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9月1日起,泰国将对外国互联网运营商,征收7%的线上服务增值税。凡是外国运营商,在泰国境内提供电子服务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(折合约6万美元),则需进行增值税登记,并缴纳增值税。
主要新规内容
适用者:在泰国提供线上服务,且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的外国互联网运营商。
影响对象:服务提供者,即影视游戏制作公司、在线服务平台。如外籍运营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,平台则有义务支付增值税。
税务核算:税率为7%,不得申报进项税抵扣。
泰国在2017年,首次提出对外国互联网服务征税的措施,新的增值税(VAT)规定已经制定完成,并在2021年2月10日的《皇家公报》上公布。新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生效。其主要目标,是向外国互联网公司,在泰国境内提供的线上服务征收增值税。原本适用于泰国境内的互联网公司的规定则保持不变。
泰国税务机构负责人表示,出台这一政策是为了保护泰国本土互联网企业,创造一个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。泰国政府预期这项税收在2021税收年度能够增加50亿泰铢(约11亿元人民币)的收入。相关程序和合规要求的进一步细节应在补充法律中公布,包括泰国税务局预计将在未来几个月发布的额外指导方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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